泰豐:本公司接獲召集權人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計14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自行召集本公司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25 18: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8/25
2.公司名稱: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召集權人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計14人,依公司
法第173條之1自行召集本公司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下稱本次
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如下:
(一)開會日期: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10年9月16日至110年10月15日
(三)開會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新興路399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
1.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九席董事案。
2.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2)停止處分子公司泰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泰鑫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相關股權及土地事。
3.臨時動議。
(五)其他:本次股東臨時會委任之股務代理機構為「福邦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其股務事務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
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席、股東會當日
之股東報到程序與選舉及討論事項之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等辦
理召開股東會之一切相關事項。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
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6.因應措施:本公司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核准後,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82條之1由召集權人推選南港
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股東臨時會之主席。
(2)本次股東臨時會相關未盡事宜,將於停止過戶起始日12個
營業日前,另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告」公
告之。
(3)公告內容係依主召集權人提供予本公司代為輸入,資料如
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或違反法令規章,
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4)本公司今日下午接獲南港輪胎來函通知,因召開股東臨時
會通知係屬急迫,本公司尚無法詳細審視其內容,謹依法先行
公告,當本公司進一步審視,如有必要將再行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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