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探針:公告本公司取得不動產案(簽訂買賣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07 21:0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841、842、842-1、862、862-1、
862-2、863及863-1地號共8筆土地)
建物: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6號(1916、1917建號共2筆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0/8/7~110/8/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996.9700平方公尺,折合約1,209.0834坪
建物面積:580.5000平方公尺,折合約175.6013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18,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敏宏工業有限公司
交易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簽約後):買賣總價格10%,新台幣61,800,000元整
第二期款(檢測後):買賣總價格10%,新台幣61,800,000元整
第三期款(完稅後):買賣總價格20%,新台幣123,600,000元整
第四期款(過戶後):新台幣365,800,000元整
第五期款(交屋完成):新台幣5,000,000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金額及市場行情等因素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593,099,09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上揚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依合約規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遠發展及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7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7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依民國110年7月19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以新台幣6.2億元為上限購買不動產。
2.依民國110年7月29日更正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
更正前:台企資產鑑定顧問有限公司 更正後: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3.依民國110年8月7日簽約價金新台幣6.18億元整公告。
補正日期:董事會通過及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為民國1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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