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瑞-KY:代子公司Fruitage International Co., Ltd.公告訴訟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03 21:0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新光銀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彰院平110司執全助清94字第1104023471號
4.事實發生日:110/08/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債權人新光銀行就借款債權,向法院聲請扣押,禁止債務人本公司之子公司
Fruitage International Co., Ltd. 收取對第三人之所有應收帳款及保留款
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接到法院執行命令,新光銀行聲請就本公司之子公司Fruitage International
Co., Ltd.對於第三人耐特科技材料(股)公司之前揭債權,在新台幣30,000,000元及
本件執行費新台幣240,000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本公司與耐特科技材料(股)公司並無業務銷售往來,故無應收未收帳款,對新光銀
行債務會積極處理。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召開債權人會議協商,目前仍持續尋找私募對象及處分大陸子公司非生
產用房產,積極籌資以解決資金不足問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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