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14 18: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大洋僑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清福、(一旦)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全青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穎川万和、僑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穎川浩和、甘錦裕、福太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周海國、
謙順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杜恒誼、陳恭平、傳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其里、協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啟昭、僑果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月鳳、僑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啟隆
獨立董事:
廖季方、江文章、胡東晃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常會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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