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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山林水:公告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13 19: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淑珍


(2)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濟安

(3)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濟綱

(4)鶴京企業(股)公司代表人 李海楓

(5)獨立董事 吳繁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鶴京企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海楓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北控城市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非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港彎道18號中環廣場67樓6706-6707室

(為集團控股公司,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址登記地為香港;旗下子公司事業地為中國)

北控城市資源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港彎道18號中環廣場67樓6705-6707室

(為集團控股公司,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址登記地為香港;旗下子公司事業地為中國)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水務環境綜合服務

北控城市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環衛及廢棄物處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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