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0/03/102.公司名稱:詮欣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7.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以現金發放新台幣2,094,426元(2)員工酬勞金額:以現金發放新台幣11,277,674元(3)與認列費用年度帳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