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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證實對這4家外銀開鍘 德意志台北罰最重 遭廢二業務許可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21-02-0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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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對違反新台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的外商銀行開罰。(鉅亨網資料照)

台灣央行今 (7) 日宣布,對違反新台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的外商銀行開罰,分別為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荷蘭商安智銀行、澳商澳盛銀行台北分行和花旗 (台灣) 銀行共 4 家外銀;其中,以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遭罰最重,遭廢止新台幣遠期外匯 (DF)、無本金交割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 (NDF) 許可,並停止辦理所有涉及匯率的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 2 年。

央行指出,共有 6 家外商銀行在台分 (子) 行違反央行新台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相關規定。

不過,未在上述開罰名單中的 2 家外銀,於專案檢查前,因內部覆審發現往來糧商公司財報或業務情況異常,已主動停止與其承作交易,且積極處理結清未到期部位,因此,央行於去年 11 月間已處理結案, 而此次遭罰的 4 家銀行,經央行審酌其違規情節予以核處,明日起生效。

其中,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遭廢止新台幣遠期外匯 (DF)、無本金交割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 (NDF) 許可,並停止辦理所有涉及匯率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 2 年。

而荷蘭商安智銀行和澳商澳盛銀行台北分行,則遭停止辦理新台幣遠期外匯 (DF) 和無本金交割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 (NDF) 9 個月。

花旗 (台灣) 銀行則是遭停止辦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 (DF)2 個月。

央行說明,受處分銀行被廢止或停辦業務項目,於接獲處分書前已依規定承作交易者,仍得依規定辦理交割,各項處分並不影響已承作交易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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