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2-04 15: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06月0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1034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9年11月24日經授商字第109012131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52,651,98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以下同)526,519,88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0,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53,651,988股,每股面額10元,計536,519,880元。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 發給員工之限制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之限制: 1、於既得條件達成前,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且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未達既得條件前,其盈餘分派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且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4、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既得股票解除限制時間及程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三、本次增資新股預訂於109年12月09日上櫃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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