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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耀登: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新股發放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0-15 19: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2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100,000股,本公司採分次發行,109年第一次發行總股數為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總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元,係無償發行,故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2768號函准予生效在案。於109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股數為50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訂定109年10月5日為增資基準日。業奉桃園市政府109年10月14日府經登字第109910628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發放。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40,695,663股,每股面額10元,計406,956,63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5,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41,195,663股,每股面額10元,計411,956,630元。 四、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一)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以員工名義交付股票信託保管,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出售、抵押、轉讓、贈與他人、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 3.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獲配之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減資、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交付信託保管,如交付信託保管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之。 五、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參、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4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肆、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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