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電: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更正畸零股認購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業經10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銷除普通股3,682,2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36,822,5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1436號核准在案;並奉臺北市政府109年09月21日府產業商字第109538383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9月24日證櫃監字第1090201560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2.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3.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7.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8.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9.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401010國際貿易業 12.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992,000,000元,分為99,200,000股,已發行股份36,322,51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3,225,16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08號3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董事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9年7月28日,第25次修訂於109年6月17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36,322,51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3,225,160元。 八、資本減少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九、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茲依據本公司10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36,322,51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3,225,16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36,822,510元整,共銷除股份3,682,251股,減資比率為10.137654011%。 因本公司辦理庫藏股註銷,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故減資比率由原股東會通過之10%調整為10.137654011%。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2,640,26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台幣326,402,65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98.62345989股(即每仟股減少101.37654011股,退還現金1,013.7654011元),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予股東(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10月21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9年10月22日至109月10月30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10月25日 (茲因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至109年10月23日下午5:00止,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10月25日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09年10月26日至109年10月30日止。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9年10月30日。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 109年11月2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9年11月6日。 8.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均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9年11月2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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