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瑞亞:公告本公司民國101年度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1 16:06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11
2.公司名稱:禾瑞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民國101年度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至民
國104年12月27日屆滿三年。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債權人可行使賣回權。
賣回權行使相關規定:
一、賣回權行使期限:自民國104年12月28日至105年2月2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透過證券商申請賣回者,配合集保公司作業於民國105年2月24日為最後申請日。
二、債券賣回價款:以債券面額加計應計票面利率(按日計算)且依中華民國法律扣除本
私募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應負擔之稅賦後,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
回。
三、賣回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10008)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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