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馳: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轉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4-01 14:46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9/04/01
2.公司名稱: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轉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6.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如下:
一、承諾於民國108年以前儘速修訂章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
取代監察人。
二、承諾設置專責人員積極推動公司治理各項機制,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執行情形及進度。
執行情形如下:
一、本公司已於108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修訂章程,並於108年8月5日完成
變更登記,且已設置審計委員會。
二、本公司已設置專責人員推動公司治理,預計於109年第二季董事會報告執
行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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