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店:本公司之花蓮分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2-24 18:0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花蓮市林森路33號、林森路35號、榮正街186巷20號、榮正街186巷22號之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9/3/1~119/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3992.98平方公尺,折合4232.8769坪
每單位價格: 每坪租金約236~245元/月(含稅)
租賃金額:每月新台幣1,000,000~1,040,604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 使用權資產約105,152,9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109.03.01起至119.02.28止,按月支付租金
新台幣1,000,000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金每兩年調漲1%。
2.乙方每年3月底前應給付甲方前一年度稅後盈餘自結數10%(含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107,514,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簡武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公司飯店營運所在地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02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02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07,514,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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