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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訂餐發票記得拿 不同型態業者開法大不同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0-02-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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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不同型態,開立發票方式也不一樣。(鉅亨網資料照)

外送餐飲平台蔚為風潮,消費者透過 APP 訂餐同樣能索取發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餐飲業者與外送平台開立發票方式會端看,外送平台業者為「境內營業人」或「境外電商」而異。

目前國內知名外送平台主要以 UberEats、Foodpanda 兩大業者為主,其中 UberEats 目前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而 Foodpanda 則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兩家外送平台開立發票的方式也不一樣。


台北國稅局指出,如果消費者透過境外電商的外商平台 (例如 UberEats) 點餐,則外送平台業者必須應該依照跟消費者收取款項開立全額的雲端發票給消費者,並申報繳納營業稅;至於合作的餐飲業者則須根據向平台業者收取款項,開立發票或收據給外送平台。

而如果是選擇 Foodpanda 點餐,因該平台在國內設有固定營業據點,因此開立發票的方式就會依平台與業者合作方式而異,主要有兩種不同模式。

第一、如果外送平台根據收取價款全額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則要根據向外送平台收取的餐費部,開立發票或收據給外送平臺業者。舉例來說,消費者支付 100 元給外送平台就能取得發票。

第二種是,外送平台業者根據收取配送費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按其自外送平臺收取的餐費部分開立發票或收據,由配送員代為交付給消費者。

台北國稅局舉例,假設消費者訂餐支付 100 元,可取得平台業者開立的配送費 10 元發票及餐飲業者開立的餐費 90 元發票或收據。

台北國稅局提醒,消費者透過外送平台 APP 訂餐須特別留意,如果餐飲業者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者,就可製發普通收據,否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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