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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照顧假最多可請14天 出示戶口名簿、學生證即可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20-02-03 15:20


政府昨 (2) 日緊急宣布高中職以下延後 2 周開學,若有 12 歲以下學童的勞工可向公司請「防疫照顧假」,最多 14 天,不過,仍有許多民眾搞不清楚,勞動部對外說明,強調這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假,提出證明型式不拘,像戶口名簿、學生證等文件皆可。

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蔓延,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事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職以下學校延至 2 月 25 日開學,引發許多家長及公司措手不及,全台各地勞工局不斷接獲詢問防疫照顧假的電話。對此,勞動部今 (3) 日加強「防疫照顧假 Q&A」宣導,並呼籲勞資雙方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努力。


勞動部指出,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的需求,家長其中 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可歸責於勞工,所以應予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不能扣全勤獎金、不能以此為由解僱。

勞動部強調,防疫照顧假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違反規定的雇主可依勞基法處 2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不過,並未強制雇主要應給付薪資。

針對外界質疑如何證明家中有 12 歲以下的學童須申請防疫照顧假?勞動部表示,這是非常時期下的緊急命令,呼籲企業配合辦理,不必太計較證明文件,如有需求,出示戶口名簿、學生證等文件即可,只要能顯示學童屬於就學年齡,任何證明型式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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