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能高: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08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1-13 16:41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9/01/13
2.公司名稱:興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09月19日臺證上一字第1071804611號
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07年度第4季
執行情形。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
出具承諾事項如后:
(一)為強化經營權穩定性,請依承諾將法人股東-統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
統一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辦理集中保管;法人股東-中興紡織
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俟法院強制執行程序終結返還其持股後辦理
集中保管。
6.因應措施:
(一)後續執行情形:已於上市掛牌前請主要法人股東統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及統一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提交集中保管。於
108年第二季,法人股東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已完成法院強
制執行程序,因中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已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無辦理
股份集中保管之需要。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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