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智庫:巴黎氣候大會為何一定能談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文︱瞭望智庫駐巴黎研究員韓冰
12月5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迎來半程節點。各國談判代表們如期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commit了一份縮減到21頁的協議草案,為下一周的各國部長級談判打下了堅實基礎。用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的話說,這相當於佐料和食材已備好,就等著下廚操作了。
在以往歷屆氣候變化大會中,如期完成某個節點的任務是個並不多見的事情。事實上,據筆者在現場親身感受以及多位跟蹤國際氣候談判多年的業內人士介紹,此次大會和6年前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確實不一樣。總體來說,硝煙味少了,正能量多了;對抗性弱了,建設性強了。從多個跡象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已經走在注定成功的道路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新旅程一定會迎來新起點。
可能會有人立刻反駁:雖然談判代表們的協議草案如期commit,可是四大分歧依舊擺在那里:2020年后歐美發達國家究竟增不增加向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支援?各國自主制定的應對氣候談判的目標究竟要不要定期強制審查?最後的協議究竟要不要有法律約束力,或者有多大的約束力?“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會不會被發達國家用另外的表達方式解構?圍繞這些難點,第二周的談判攻防戰以及輿論攻防戰必將更加猛烈,成敗難以預料才是。說出“注定成功”的話,根據何在?
之所以判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能夠成功達成協議,並非沒有考慮到國際氣候談判每一小步背后的風云詭譎、舌劍爭鋒,而是基於三個堅實的理由。
第一,自哥本哈根以來,6年之間,各國關於應對氣候變化的共識在增強。隨著科學界對氣候變化研究的深入,環保陣營的大聲疾呼,一些曾經對氣候變化感有所疑慮的國家,比如美國,開始認識到氣候變化確實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真實的問題。
同時,在長期的氣候談判中,國際氣候治理責任的確定漸漸由《京都議定書》的“自上而下”模式,轉變成各自commit國家自主貢獻檔案的“自下而上”的模式,各國在減排問題上,有了考慮本國國情的空間,共同解決問題的意愿有所上升。
我們知道,1997年制定的《京都議定書》是一個對發達國家的減排有強制力、而對發展中國家減排無約束力的協議。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發達國家在2008到2012年的第一承諾期內,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要在1990年基礎上平均減少5.2%。
這種做法當然無可厚非。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累積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同期總排放量的70%,發達國家不承擔主要責任,難道讓發展中國家替他們買單?《京都議定書》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可是,實際后果如何呢?一些發達國家任性地不干了,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相繼退出《京都議定書》這一平臺。發達國家陣營覺得,憑什么我就要強制減排,中國這樣的排放第一大國頂著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帽子就不用受到約束?因此,他們也強烈要求,中國、印度等排放量較大的發展中國家也要受到強制減排。從我們的角度看,我們工業化還沒完成,就強制我們節能減排,這顯然是壓制我們的發展空間嘛!哥本哈根大會期間,兩個陣營對抗性強,充滿火藥味就在情理之中。
哥本哈根大會失敗后,國際氣候談判經歷了復雜的、漫長的歷程,大家都意識到,互相不妥協就沒有出路,必須找到一個務實的解決辦法。到了2013年華沙氣候變化大會,各公約締約方終於達成一項決定,為了確保2015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取得成功,各國需要commit一份本國的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行動的目標,即“自主貢獻檔案”。
所謂自主貢獻,就是節能減排的行動目標是自主決定的,而非國際機構強壓的。事實證明,這種模式有利於各國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此次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前夕,共有183個國家commit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自主貢獻”計劃;大會首日,150多個國家元首出席開幕式,這些事實就反映出兩個信號:節能減排漸成主流,合作共贏已成共識。
第二,在國際范圍內,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的發展如火如荼,能源變革正在迅速發生。這一潮流的到來使人們逐漸意識到兩點,一是新能源的發展、節能減排技術的開發將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二是低碳模式同樣可以使一個國家通向現代化。在這樣的理念推動下,應對氣候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就從一件“要我做”轉變成“我要做”的事情,這無疑減輕了國際氣候談判的阻力。
新能源的發展是一個怎樣的機遇?舉個小例子: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期間,比爾·蓋茨召集27位億萬富翁級別的人物,比如“臉譜”創始人扎克伯格、非洲首富阿利科·丹戈特、亞馬遜創始人杰夫·貝佐斯,以及包括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馬云在內的4名中國企業家建立了“突破能源聯盟”。這個能源聯盟要做什么事呢?就是通過天使投資等方式,推動清潔能源新技術市場化,其投資領域將涵蓋發電和電力儲存、交通、工業、農業以及提高能源系統效率等。
注意,這不是一場慈善活動,而是一個投資行為。如此之多重量級人物參與投資清潔能源技術說明什么?說明清潔能源的市場前景廣闊,應對氣候變化絕不是一個賠本賺吆喝的買賣,而是一場利人利己的生意啊!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當應對氣候變化成為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情時,這件事離做成還會遠嗎?
對於低碳模式同樣可以走向現代化這個理念,中國認識得尤其深刻。據中國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主任杜祥琬介紹,一方面,近年來中國的飛速發展,使得中國的環境負荷已經超過可以容納的極限,一系列數據顯示,中國的環境負荷要比世界平均水平至少重5倍,高碳發展模式在中國已經是絕對“走不通”了。
另一方面,中國發現,發達國家通向現代化的路徑原來有兩條,一條是美國、加拿大的高碳道路,另一條是歐洲、日本的低碳之路,歐洲、日本的人均能耗只有美國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可是他們同樣能實現工業化並保持增長。這一發現對中國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而且,中國高就高在,不是為了應對氣候變化而應對,而是將應對氣候變化同國內發展需求相結合,低碳經濟發展了,二氧化碳排放自然就減少了,其他污染物排放也就下降了,環境污染解決了,地球的安全也得到了保證。這種通過發展來應對氣候變化的理念在現實中顯然更加務實有效,對於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善莫大(博客,微博)焉。
當然,從高碳到低碳的轉型不會是輕松的,只會是艱難的,不會是順利的,只會是坎坷的,但是這個方向是對的,中國的實踐也確實在積極推進,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表現,確實是值得我們自豪和驕傲的。
第三,此次談判中的這些分歧固然是些難啃的“硬骨頭”,但是並不會真正地“卡”住巴黎氣候談判,使得人們期待的新協議流產。為什么呢?長期跟蹤氣候談判的國際環保組織研究人員李碩告訴筆者,一是因為各國達成協議的共識確實比較強,尤其是中國、美國和歐洲三大重要方面,針對一些焦點問題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之前實際上已經展開一系列協調,並取得了成果。
比如對於“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2014年的《中美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就首次采用了“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表述;今年的《中法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就明確提出“雙方支援每五年以全面的方式盤點實現經議定長期目標的總體進展”,為減排的力度問題提供了一個解決方案。而其他的焦點分歧,實際上也有一些折中的解決辦法 ,比如采用“協議+決議”的方式,使得最後的結果能夠達到各方的底線。
此外,大會將能取得成功的重要一點是,此次大會的組織比較公開、透明。據李碩介紹,法國外交部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比尤斯已公開承諾,此次大會不會出現讓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情況。要知道,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時,部分發達國家曾經提前搞出個“丹麥提案”,被媒體曝光后,引起了發展中國家的強烈抗議和不滿。
由此看來,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最終成功達成協議,將是一個必然的結果。當然,在7-11號的談判中,還會有唇槍舌劍、你來我往,談判的過程本身將仍然會激烈曲折,但最終仍然會相互妥協,達成一個“各方都可以接受、但可能都不滿意”的協議。不管怎么說,這都將是一個值得祝賀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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