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董事上路 彰銀公股代表席次恐遭稀釋 顧立雄提解方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12-16 12:36
金管會要求自然人董事席次,首當其衝的便是明 (2020) 年彰銀 (2801-TW) 的董監改選,財部坦言,設置專業自然人董事對於彰銀改選「的確有稀釋公股代表董事席次之虞」,外界甚至擔心,彰銀恐因「技術性落選」造成自然人董事席次掛零,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6) 日表示,獨董可以涵括自然人董事,彰銀只要再增加一席獨立董事就好。
金管會 2018 年修訂金控銀行負責人條件準則,規定今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自然人專業董事制度,資產總額達新台幣 1 兆元以上,董事在 5 人以下者,應有 3 席自然人;人數超過 5 人,每增加 3 人就應再增加 1 席自然人,最高以 5 席自然人董事為限,被外界認為若有經營權之爭時,可能有礙公股管理。
公股銀的資產皆超過 1 兆元,首先面臨適法性的就是彰銀和合庫金控。根據財政部資料格來看,明年要董監改選的公股金或銀行有合庫金與彰銀,合庫金都是公股經營沒有爭議,但是彰銀因為與台新金 (2887-TW) 有經營權之爭,彰銀有 9 席董事,其中有 4 人必須為自然人專業董事,在公民股短兵相接的戰況下,雙方陣營都以爭取席次過半、贏得經營權為作戰原則下,恐讓自然人董事變成雙方都提名,但卻零席上榜的結果。
就連財政部在書面報告上都充滿疑惑,包括應該如何提名,是否併同獨立董事或一般董事選舉,假使自然人董事並未獲得當選,都喊話金管會應該就這些問題點說分明。
針對自然人董事制度,立委吳秉叡今日也提出三大問題質詢主委顧立雄,包括:一、現行公股行庫用法人代表如果不服大股東政府策略,可以撤換代表,但若實施自然人董事,不服大股東時怎麼辦?二、自然人董事領的董監酬勞可以歸給政府嗎?三、自然人董事的薪酬稅金要怎麼計算?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推動自然人董事制度,是在匡正民營銀行大股東背後指導董事執行業務的問題,才會有自然人董事的概念,針對「自然人董事若不服大股東」的假設,以 100% 公股的台銀、土銀來看無此問題,但若是泛公股銀行的話,財政部也只是其中一個大股東,並不是唯一的一個大股東,結構上、本質上跟民營銀行沒有出入。公股銀行的董事派任,到底是不是以大股東 (財政部) 的利益為唯一考量是值得審酌的,相信每個法人董事或代表、自然人或獨董,都要本於專業執行業務,注重股東、員工及債權人利益。
至於酬勞部份,顧立雄表示,若要歸餄財政部的,在提名自然人董事時,官股派任的自然人法人酬勞及稅負就可透過雙方約定合約方式,同意把酬勞歸給財政部。若財部認為不宜,過去也有透過提名獨董的方式來處理。
而對於彰銀案的問題,顧立雄表示,公股派自然人董事有一定比例限制,不是所有官股代表都需要是自然人董事,獨董也可以涵括自然人董事,現行很多公司的運作上都是如此,財政部提名時,若在章程可以的範圍下,只要再增加一席獨立董事的提名就可以,這是可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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