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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12月7日消息,顧雛軍今日表示他已經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起訴中國證監會要求其公開科龍案檔案。顧雛軍此前向證監會申請公開科龍案立案調查相關檔案,以及作為案件關鍵證據的銀行保函,被證監會拒。
顧雛軍今日在新浪微博表示,“今天我已按北京市一中院立案法官的要求交納了起訴中國證監會要求公開信息的三個案件的訴訟費,交費后我問立案法官這是否是正式立案了,法官告訴我這是正式立案,並告之我其后就是等開庭通知了。我堅信關於2.76億美元的造保函和以此造保函對科龍電器進行違規立案的黑幕就要真相大白了。”
對此,顧雛軍的助理對新浪財經進一步解釋,顧雛軍是於上周向法院提交訴訟材料,經法院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后,通知其填寫立案登記表並交納訴訟費。
今年6月,顧雛軍申請公開2005年中國證監會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立案調查理由及立案調查結論等檔案。
同時,他還申請公開2004年12月1日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向廣東科龍出具《關於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擔保信息進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項所涉“未結清保函,金融機構:廣東發展銀行第二營業部,金額:27691.47萬美元”的保函出具時間、來源、內容、被擔保人信息等。該保函也是科龍案的關鍵證據。
但據顧雛軍早前向新浪財經表示,中國證監會及廣東證監局以“國家機密”或“內部操作規範”為由,拒支持他上述申請。
除了起訴中國證監會,顧雛軍還於11月24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訴狀,對廣東證監局提起行政訴訟。顧方今日向新浪財經表示,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其后回復稱無管轄權,顧方須重新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2005年5月,證監會對科龍電器立案調查。2008年,顧雛軍因挪用資金等罪一審被判刑十年。2012年,顧出獄,提出再審申訴請求改判無罪。2014年1月,最高院指示廣東高院受理其再審申訴。目前法院尚未就該案立案再審。(新浪財經王茜 發自 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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