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及董事長提起民事解任董事之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08 16: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告:本公司及董事長潘健成。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金字第4號
4.事實發生日:108/11/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董事長提起民事解任董事之訴訟。
6.處理過程:108/11/08接獲新竹地方法院通知,將立刻委任律師了解並進行答辯。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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