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興:澄清大眾傳播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10/21
2.公司名稱: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第1191期報導。
6.報導內容:
今周刊第1191期報導第103頁提及「年興的年報中,雖然未揭露對三家品牌客戶的
銷貨狀況,但前三大客戶占年興一八年銷貨金額總計約達四六%。」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本公司一○七年度股東會年報第66頁揭露主要銷貨客戶資料,108年第一季、
107年度及106年度前三大客戶皆包含上游紡織及下游成衣客戶,而今周刊報導之三
家品牌客戶均屬下游成衣客戶。此外,報導所述「…前三大客戶占年興一八年銷貨
金額……。」,其中一八年應屬誤植,實為108年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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