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宣布午夜起禁蒙面 港股大跌一度逼近500點
鉅亨網編輯江泰傑 2019-10-04 15:20
今 (4) 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自 10 月 5 日零時零分起實施「禁止蒙面條例」。該條列引用「緊急法」。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管制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約 4 個月以來,因修例引發的示威衝突不斷,不同地區發生超過 400 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集會,最後往往演變成暴力行為,導致超過 1100 人受傷,當中有超過 300 名執法人員。
香港暴力事件頻繁和激烈,暴徒有組織發動破壞,使得社會陷入恐慌,社會各界對香港前景感到擔心。
她進一步指出 9 月 29 日及 10 月 1 日的暴力事件升溫,更出現以下變化:
第一、由過去集中在一兩地抗爭演變成遍地開花。
第二,由縱火演變成丟擲汽油彈,抗議活動也從馬路和地鐵站外變成在港鐵站內,造户極大危險。
第三,由破壞政府公共大樓,升級成由暴徒選定的目標商店攻擊。
第四,對持不同意見的人用私刑解決。
第五,攻擊警務人員,且搶槍,以致警員在別無選擇下要拔槍示警。
林鄭月娥強調推出此法,並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意味不算戒嚴。
在此之前,今日下午已有多家香港媒體報導指出,香港特首將引用「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新法將自今日午夜開始生效。市場擔心這類似戒嚴的法令推出,將增添未來香港局勢的不確定性,港股聞訊應聲重挫,恒指一度下跌逼近 500 點。
消息指出,香港政府因應 10 月 1 日示威衝突暴力情況升級,計劃引用「緊急法」,立法禁止民眾參與「政治活動」,特別是非法遊行集會時不准蒙面。
南華早報在較早些時候亦引述知情人士指出,香港政府可能利用「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最快今日午夜生效,並指違例者最高可判囚一年或罰款 2.5 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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