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6 15:03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大飯店二樓龍鳳廳(桃園市大興路269號)
4.召集事由:
(ㄧ)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對子公司信福投資背書保證額度狀況報告。
(4)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5)公司管理階層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其他報告。
(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會議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
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04年4月17日起至104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4月27日下午5時
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
所:宏泰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處(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
段65號20樓,電話:(02)2701-1000)。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