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隆電: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27 19:0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唐廷文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目前無競業
禁止之行為,惟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故本案票決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132,750,682權/95.42%;反對1,050,507權/0.75%)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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