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達:公告本公司一○八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27 14:0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楊清溪
董事:黃德聰
董事:黃惠玉
董事:陳家裕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楊清溪,旭隼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黃德聰,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董事:黃惠玉,HUEY YANG INTERNATIONAL LTD.法人代表
PODAK (H.K.) CO.,LTD.法人代表
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港惠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陳家裕,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股東常會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黃德聰
(2)董事:黃惠玉
(3)董事:陳家裕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黃德聰,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董事:黃惠玉,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董事:陳家裕,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南聯街道銀威路6號盈豐大廈704、705室
(2)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中山西路1055號A幢12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普達柯貿易(深圳)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銷售批發及訊息諮詢服務
(2)普達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銷售及貿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