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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電:代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20 10:0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大大數位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蔚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或任職於其他與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

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若該公司係屬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直

/間接轉投資或策略聯盟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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