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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橡股東會〉孤兒藥權利金仍有效 辜公怡:將全力捍衛合法權益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9-06-1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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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橡今(19)日召開股東會。右起為董事長辜公怡、總經理黃柏松。(鉅亨網記者林薏茹攝)

國際中橡 (2104-TW) 今 (19) 日召開股東會,針對龐貝氏症孤兒藥專利授權金疑義,董事長辜公怡表示,目前權利金合約還是有效,根據會計原則,每月還是會認列權利金營收,將盡一切努力保障權益,在仲裁程序中據理力爭,爭取一切法律授權的合法權益。

在今日股東會上,辜公怡也特別針對權利金疑義做說明,他指出,中橡在 90 年代取得龐貝氏症孤兒藥專利後,2000 年與 Genzyme 簽署授權合約,雙方開始合作,並於 2000 年第 4 季孤兒藥上市後,開始認列相關收益。


辜公怡再度強調,第一,Synpac 的權利金收取,是依據雙方專利授權合約而為,認為 Genzyme 主張存在爭議提請仲裁違反授權合約約定;第二,Synpac 授權合約採包裹授權,即使部份授權內容失效,仍不影響基於其他有效專利權等授權事項,得收取全部的授權金。

第三,目前孤兒藥專利在歐美各有 3 項分割有效專利存在,得依授權合約收取權利金並無疑義。第四,Synpac 除在仲裁程序中據理力爭外,會尋求一切法律途徑,確保股東權益。

去年全年 Genzyme 針對歐洲地區授權支付的權利金約 5000 萬美元,辜公怡表示,目前權利金合約還是有效,因此根據會計原則,每個月還是會認列權利金營收。對於股東提問股價波動,辜公怡說,目前能做的就是把本業經營好,他並認為,近期股價有些波動,與市場擔憂未來孤兒藥權利金認列情況有關。

國際中橡 6 月 4 日時公告,旗下子公司 Synpac 授權 Genzyme 公司「龐貝氏症孤兒藥」專利授權金,但 Genzyme 對歐洲地區權利金提出疑義,並在美國提出仲裁申請,請求無需再支付此部分費用,可能影響今年起的權利金收入,將積極爭取合約授與的所有合法權益。

Genzyme 擁有國際中橡旗下子公司 Synpac 孤兒藥專利在美國與歐洲地區的獨家授權,目前 Synpac 孤兒藥 Myozyme 專利在歐洲、美國,分別有 3 項有效專利存在,歐洲專利將於 2021 年到期,而美國則是 2023 年。

其中,歐洲先前有另 1 項專利失效,Genzyme 因此對歐洲地區權利金計算提出疑義,在美國提出仲裁申請,請求無需再支付此部份費用,但雙方專利授權合約採「包裹授權」模式,約定即便部分授權內容失效,也不影響其他有效專利權、及整體權利金收取。國際中橡目前已委由美國當地律師事務所,爭取合約授與的所有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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