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生: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2 16:0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葉樹泉.蔡澤松.楊順卿.葉樹訓
獨立董事-石奉先.魏平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新任董事
從事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本公司所轉投資之事業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投票表決後通過,
表決結果:請參閱「股東會議案決議情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