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啟動風場開發〉盼綠能可獨立於政治討論之外 呼籲政府重新思考滿發時數限制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9-05-02 22:01
離岸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 (Ørsted) 日前針對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做出最終投資決定,今 (2) 日喊話盼再生能源發展能獨立於政治討論之外,不被過度政治化解讀,並呼籲政府,重新思考今年躉購費率新設的滿發時數上限限制,直指此規範「非常不公平」,也希望台電可強化 PPA 合約內容,包括建立賠償機制與相關責任釐清等。
沃旭所提交的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已於 4 月 19 日獲經濟部核可,沃旭並於 4 月 30 日做出最終投資決定。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 (Matthias Bausenwein) 表示,此次開發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除對沃旭來說是重要的案子,不只創造新產業、新就業機會,也對台灣能源轉型多元化扮演重要意義。
柏森文認為,離岸風電對台灣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能源轉型來源,沃旭所蓋的風場,只是為台灣能源轉型貢獻小部分心力,但能源轉型這條路,必須與整體社會與民眾一起往前走的,盼再生能源發展能獨立於政治討論之外,不要被過度政治化解讀。
由於今年初公布的今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較去年調降 5.7%,也設定滿發時數上限,讓沃旭先前所評估的風場收益大受影響近 9%。對此,柏森文指出,沃旭所建造的是遠岸風場,建造成本較高、承擔風險也較大,原先的設計是讓風機發電量較大,以取得較好的成本回收效益。
柏森文認為,遠岸風場在發電量大的前提下,可產生更多的能源,但今年度躉購費率對滿發時數的限制,對遠岸風場影響特別大,認為這項規範非常不公平,應該還要再討論,盼政府能重新思考,台灣想要發展綠電,但滿發時數卻限制再生能源發展。
除滿發時數限制外,柏森文也指出,沃旭已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 (PPA),但仍希望 PPA 中針對台電電網何時確實完工可併聯,若無法在時間內併聯,盼能建立賠償機制;或在什麼情況下電網必須關閉時的責任釐清等,盼能引進歐洲過去 20 年來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納入強化 PPA 的內容。
此外,日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三讀通過,允許已與台電簽 PPA 的綠能業者,可選擇直供需要綠能的廠商。對此,柏森文表示,2021 年完工的大彰化離岸風場,已與台電簽 PPA,不會直供給企業,但 2025 年之後併網的風場,可以考慮這麼做,也樂見再生能源條例的修正,讓購售電有更大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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