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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草案初審 藍:加薪做真戲,也是精采好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4 10:04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加薪議題近來備受關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23日會議,會中審查《勞動基準法》第29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事業單位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應給與勞工獎金或分配紅利。

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指出,23日委員會中不分藍綠,大家都希望為勞工爭取有效加薪,她也全程參與修法與協商,希望提出使勞工加得到薪的縝密法案。

江惠貞說,經過委員會討論,《勞動基準法》第29條第2項將會修正為:「公開發行股票之事業單位應公平勞工之年資、薪資、職位及績效等因素,會同工訂立前項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之利潤分享計畫書,事業單位無工會者,召開勞資會議共同訂立後,將計畫書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於次一營業年度終了後實施;其計畫書變更時,亦同。」這是朝野委員的共識,我們又讓勞工權益邁進了一大步!

另外,委員會也通過《勞基法》79條修正案,公開發行股票的事業單位若違反第29條規定,將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吳育仁說,推動《勞基法》修正動議通過,要求公開發行股票之事業單位,應公平考量勞工之年資、工資、職位及績效等因素,會同工會訂定獎金與分配紅利的利潤分享計畫。事業單位若無工會者,召開勞資會議共同訂定後,才得將計劃書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吳育仁說,過去,工會都只能在事後行使集體協商權。未來,工會可事先會同資方制定勞工利潤分享計畫,沒尊重勞工與工會,利潤分享計畫沒有會同工會或召開勞資會議,將訂有罰則。「這對我國集體協商權是很大躍進,執政團隊對勞工加薪,做真戲,也是精采好戲!」

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則說,台灣勞工低薪的問題一直未獲改善,但實際上,我們有許多法律的工具可以解決這些問題。除了常見的調漲基本工資、降低工時(即實質提高時薪),朝野立委在社福衛環委員會中,提案修正《勞基法》第29條,此提案要求企業應『會同工會』訂定『利潤分享計畫書』,讓勞工有權參與決定公司的利潤該如何分配,讓社會的分配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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