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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擬定三部曲因應迎海外資金回流 預計下週公布解釋令說明課稅標準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1-1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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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擬定三部曲因應迎海外資金回流,預計下週公布解釋令說明課稅標準。(鉅亨網資料照)

針對海外資金匯回的課稅辦法,財政部擬訂三部曲因應,首部曲由各區國稅局開設輔導窗口,第二部曲則以解釋令的方式,訂定統一課稅標準,第三部曲則是設立專法因應。

首部曲則是由各區國稅局設立單一諮詢窗口,針對稅務法規或特定交易個案疑義,諮詢窗口將協助企業釐清稽徵實務疑義,會計師表示,單一窗口可讓企業藉由會計師匿名代為詢問,或者由國稅局輔導企業回台,據透露,目前南區國稅局已成功輔導 2 件台商資金匯回的案例。

第二部曲則是以解釋令的方式,也就是財政部訂出統一標準,發函給國稅局作為遵循標準,舉例來說,假設財政部認定 10 年在海外獲利所得,但已經過了 7 年的核課期間,納稅義務人只要能舉證說明即可。

但會計師說,這在實務上有執行上的困難,例如要如何證明這 10 年來,資金的流向確定是該筆資金無誤,台商很可能嫌麻煩就乾脆不回來了,預期財政部可能為了方便台商舉證,可能給予行政法規上的鬆綁,讓舉證簡單化。

據了解,財政部最快下周就會公布第二部曲的做法,也就是如何認定統一的課稅標準。

至於第三支箭則是設立專法,不過會計師認為,財政訂定的專法機率不高,主要是財政部希望第二部曲就能解決大部分的問題,只要第二部曲可以解決,就毋須訂定專法。

至於外界關切的,開放海外資金回流,恐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質疑有洗錢疑慮,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許祺昌表示,實際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並沒有說不行,由法律設計吸引資金回流方案,只要掌握反洗錢的查核工作跟品質,並完成事前充分溝通就沒有太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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