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陸資案外案?金管會發現新事證延後開罰
財訊快報 2019-01-11 14:20
大同 (2371) 陸資疑雲遲遲未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於立院表示,整起調查案會趕在去年底前完成並祭出開罰,時至今日,金管會出面解釋,調查過程發現新事證,是否做出裁罰還須時間調查。大同陸資案究竟何時公布調查結果,金管會過去 10 天三緘其口,如今出面說明,持續關注大同相關交易,惟過程中發現新事證須進一步釐清,會僅快對外說明。
陸資介入大同買股傳聞不斷,先前金管會已查獲兩起以外資包裹陸資的案例,第一次是 2017 年 5 月 5 日,查獲陸資龍峰公司持股 4.06%,第二次則於同年 12 月 5 日,發現陸資持股 8.58%,二次皆裁罰 60 萬元,並要求即刻釋出股票。
2018 年 11 月金管會接獲檢舉,向香港證監會取得相關事證,但這些帳戶早於同年 12 月進行股票移轉,也就是說陸資可能已賣出手中股票。金管會強調,站在主管機關立場會釐清交易始末,務求具體事證,有確切結果一定會對外說明。
另外,大同公司的資產處分也讓外界質疑,金管會表示,大同是上市公司,公司資產處分仍得回到董事會自制,除非有事證證明重大瑕疵或規範程序未盡責,金管會才會介入處理,目前已交由證交所作為了解,除了獨立董事是否盡責,也會針對外界所質疑的處分程序、價格、平價合理性做通盤了解。
在交易異常方面,金管會指出,若有異常或違法事證,金管會一定會依照程序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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