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公告本公司107年更名及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0-18 14:40
壹、依據本公司107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暨辦理現金減資案銷除普通股20,000,000股,並業經經濟部107年7月10日經授商字第10701072370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登記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9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4197號函核准現金減資申報生效,擬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001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002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003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004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005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006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007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008 F109010 圖書批發業 009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 010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011 F112040 石油製品批發業 012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013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014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015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016 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017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018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019 F1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020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021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022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023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024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025 F299990 其他零售業 026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02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028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029 I103020 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 030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031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032 I301020 資訊處理服務業 033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034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035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036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037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038 JA05010 留、遊學服務業 039 JE01010 租賃業 040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94,693,89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946,938,9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二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自107年5月28日至110年5月27日。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9年6月13日,第21次修訂於107年5月28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94,693,89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46,938,910元。 八、資本減少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九、更名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茲依據本公司107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本公司名稱由「華韡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簡稱由「華韡」變更為「新華」,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481」。 (三)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94,693,891 股(含庫藏股2,85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46,938,910元(四)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200,000,000元整。 (四)減資比例:減資比率約21.120687%,即每仟股換發788.79313股,每仟股退還現金新台幣2,112.0387元。 (五)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74,693,891股(含庫藏股 2,251,2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46,938,910元。 (六)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為78.879313%,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88.79313股(即每仟股減少211.20697股);屆時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及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7年12月5日。 2.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7年12月6日至107年12月14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12月9日。(遇假日股務代理現場過戶提前至107年12月7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12月10日至107年12月14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7年12月14日。 6.新股票上櫃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7年12月17日。自新股票上櫃 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7年12月21日。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普通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持現股(已過戶)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股東持現股(未過戶)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補辦過戶後再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手續。 4.已存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份,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郵寄申請辦理者,請依前述方式檢附相關文件並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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