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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減緩 去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縮至6.07倍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8-08-1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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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每戶所得差距倍數變動。(圖:主計總處提供)

主計總處今 (17) 日公布 2017 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最高 20% 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 205.3 萬元,年增 2.4%,最低 20% 家庭每戶 33.8 萬元,年增 2.7%,差距 6.07 倍,較前一年度微減 0.01 倍;吉尼係數 0.337,則較前一年度微增 0.001。

主計總處指出,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 101.9 萬元,年增 2.6%,中位數 88.1 萬元,增 2.7%;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6.07 倍,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3.89 倍。

主計總處說明,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去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 (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 縮小所得差距 1.04 倍,而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 0.14 倍。

去年政府實物給付總額 1155 億元,平均每戶獲益 1.4 萬元,其中低所得組 2.5 萬元,高所得組 1.1 萬元;2017 年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6.07 倍,加計政府實物給付後為 5.68 倍,縮小 0.39 倍,改善效果較前一年度微增 0.01 倍。

另外,主計總處指出,去年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 6 兆 9472 億元,年增 5.7%,平均每戶消費支出 81.2 萬元,年增 4.5%;平均每戶儲蓄 20.7 萬元,年減 4.2%。

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和其他燃料 (23.9%) 最高,食品飲料和菸草 (15.6%) 次之;另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醫療保健支出比重達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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