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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衣大廠達新短報空污費+偷排廢氣 遭依空污法與詐欺罪起訴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8-08-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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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鉅亨網資料照)

知名雨衣大廠達新 (1315-TW) 旗下中港廠為規避空氣污染防制費支出,不實申報實際使用量,且偷排放 800 多噸廢棄毒害附近居民,今 (15) 日遭台中地檢署依空污法與詐欺罪,起訴達新公司,以及涉案的鄧姓、黃姓、蕭姓前後任廠長等人。

達新為規避空氣污染防制費的支出,涉嫌僅申報 1 成半至 4 成的「聚氨基甲酸酯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實際使用量,短報空污費超過 6871 萬元,且 2012 年至 2017 年間,偷排放 800 多噸廢氣毒害附近居民,台中地檢署今日依照空污法與詐欺罪,起訴達新公司,及鄧姓、黃姓、蕭姓前後任廠長等人。

起訴書指出,政府從 2007 年開始徵收空污防制規費後,鄧姓前廠長為規避支出,當年度起便指示技術員申報實際使用量的 3 成,而後在黃姓廠長接任廠長後,繼續填製不實的污染防制紀錄申報書,2 廠長任內,共短繳空污費逾 2337 萬元,待蕭姓廠長接任後,又僅以實際使用量的 1 成半至 4 成作為申報量,到去年 7 月前,短繳空污費超過 4533 萬元。

此外,2012 年間,達新中港廠由於既有固定污染源處理設備處理量能不足,使廠房內廢氣瀰漫,蕭姓廠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便私設排氣設備,將製程所產生未經處理的有氣毒體、有機溶劑廢氣,導引至「POO4 廢氣排放管」對外排出,遭工業區附近居民發現,向台中市環保局檢舉。

台中地檢署將達新中港廠 3 名歷任雨現任廠長,以及負責申報空汙費共 4 人,以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業務登載、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最高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達新已向台中地檢署繳回不法利益所得約 687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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