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歐盟重罰〉50億美元罰款難撼動Google地位 學者:影響「微乎其微」
鉅亨網編譯林信男 綜合外電報導 2018-07-18 21:28
歐盟執委會今 (18) 日以 Google 涉嫌「用不正當手段,鞏固在搜尋領域的主導地位」為由,對其祭出 43.4 億歐元 (約 50 億美元) 罰款,創史上最高反托拉斯罰款紀錄;不過,學者認為,該決定對 Google 的直接影響,可謂「微乎其微」。
在此之前,歐盟耗時 3 年,對 Google 與手機製造商之間的合約,進行調查;這些合約內容顯示,Google 要求手機製造商,在申請 Google Play 商店許可時,必須綁定搜尋引擎、網頁瀏覽器等服務。
在祭出天價罰款的同時,歐盟也給予 Google「90 天最後通牒」,結束上述違法行為。
43.4 億歐元的罰款,對 Google 來說,算不上一筆「大錢」;從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去年財報可得知,Alphabet 只需約半個月時間,就可創造逾 40 億歐元營收。
去年歐盟執委會已對 Google 開罰 24 億歐元,主因與濫用搜尋主導地位,強化自家購物服務優勢有關。
根據 CNBC 報導,就算 Google 未來不再要求手機製造商,綁定其搜尋引擎、網頁瀏覽器等服務,歐盟的消費者,也早已根深蒂固地,慣於使用這些服務。
長期研究反壟斷相關議題的學者 Barry Lynn 直言,歐盟祭出高額罰款,對 Google 的直接影響「微乎其微」。
早在歐盟宣布向 Google 開罰之前,反壟斷律師 Gary Reback 便抱持悲觀看法,他強調,從過去經驗便可看出,想用罰金逼 Google 就範,並未解決問題,「這決定 (金額) 太少、太遲。」
Reback 稱,Google 一定會提出上訴,歐盟的決定,未必能帶來具意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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