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下發關於允許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28 19:22
中國銀保監會今日下發《關於允許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通知》、《關於允許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公估業務的通知》。上述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根據《關於允許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通知》:經營保險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境外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在華投資設立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申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業務範圍和市場準入標準適用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定;開業3年以上的在華外資保險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申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業務範圍和市場準入標準適用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定。
根據《關於允許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公估業務的通知》:經營保險公估業務3年以上的境外公估機構在華投資設立的保險公估人可以經營保險公估業務,適用《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進行業務備案;開業3年以上的在華外資保險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保險公估人可以經營保險公估業務,適用《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進行業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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