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券商、基金及期貨公司 免徵機構監管費3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27 20:17
中國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今 (27) 日發出通知,原須向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證券、基金管理、期貨經紀公司收取的機構監管費,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暫免徵收。
通知稱,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取的證券業務監管費,按股票交易額的 0.02% 收取。
此外,對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收取的期貨業務監管費,按交易額的 0.001% 收取。
通知指出,證監會應自覺規範收費行為,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必須確實維護企業與民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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