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疑洩漏公司報稅資料 財政部澄清絕對保密 僅8相關人員機關可知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6-25 16:11
立委今 (25) 日爆財政部官員遭施壓,洩漏屬於個資的公司報稅資料,對此,財政部下午發聲明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除了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稅捐稽徵機關、監察機關等 8 相關人員和機構外,報稅資料應絕對保密。
立委指出,若財政部官員洩漏報稅資料,依照相關法律,已違反稅捐稽徵法、公務員服務法、刑法洩密罪,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等,
針對此事,財政部發布聲明指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的財產、所得、營業、納稅等資料,除了對下列 8 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
包括第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第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第三、稅捐稽徵機關;第四、監察機關;第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和訴訟機關;第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機關;第七、經財政部核定機關與人員;第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財政部表示,立委爆料洩漏公司報稅資料一事,涉及公司的財產、所得、營業、納稅等資料,財政部及稅捐稽徵機關,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應絕對保守秘密,並強調無提供課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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