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祺電通: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7 15: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復銓/ 董事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樓朝宗/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可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 38,750,641 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8.78%
反對權數 1,000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0.00%
無效權數 0
棄權/未投票權數 474,341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1.20%
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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