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案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02 11: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0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6.7316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惟若因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經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成普通股股份或本公司執行庫藏
股買回或將庫藏股供轉換、轉讓及註銷或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發行新股
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關股份異動之計劃或情事,致股本總額發生變化而調整每
仟股配發數額時,將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況全權處理,或因事實需要及經主管機關
審核必要改變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屆時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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