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邦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30 17: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地下一樓 (苗栗縣竹南鎮科義街11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六年度海外及大陸投資、融資背書、衍生性商品執行情形等重大
交易事項報告。
(4).一○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討論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討論案。(新增議案)
(3).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新增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2.1 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04/13~107/06/11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應於107年4月12日下午4:30前,至台北市
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7年4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2.2 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暨補發。
12.3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本
公司不寄發開會通知書,均以本公告為之。
12.4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11鄰科義街11號)
12.5 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會議開始前30分鐘。
12.6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本公司受理期間為:自107年4月3日至107年4月13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務請於107年4月13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受理處所 (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
。
(4)受理處所:佳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11
鄰科義街11號。
(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
會說明未列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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