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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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本公司三樓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
國107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7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5月2日
24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或提名處所:台北市
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92-2號(本公司股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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