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0 18: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4段118號2樓(台新金控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6年度會計表冊查核報告。
(3)本公司106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106年度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派。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2)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擬請解除本公司第七屆董事競業之行為。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提名
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董事應選名額:7名(含獨立董事3名)。
(四)受理期間:自107年4月3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及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7年4月12日
下午5時前送達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4/12日前寄達本公司,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五)受理處所: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仁愛路4段118號25樓董事會秘書處)
二、丁種特別股停止受理轉換及員工認股權停止行使期間:107/04/10至107/06/08止。
三、本次股東常會包含普通股、丁種及戊種特別股之股東常會。
四、有關「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5%
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
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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