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爾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0 16: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R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
(2)106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6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有一席董事已於日前辭任,擬於本次股東會補選之,任期
自當選日107年6月13日起至109年6月25日止。
2.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
受理提名期間:107年4月13日起至107年4月23日17時止
受理提名處所: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五樓)
作業流程:
A.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B.應選名額: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
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C.召開董事會審查日期:預計於107年5月2日。
D.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提名人股東戶號、戶名、聯絡方
式及相關提名資料。
E.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a)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b)經歷:經歷及現任職務證明【如在(離)職證明】影本
(c)當選後願任董事承諾書正本
(d)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
(e)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
最新變更登記表影本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f)被提名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對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
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D.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E.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其他: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7年4月23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會計部,
並請自行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釋明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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