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5 19: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發行普通股8,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 8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通過後由董事長
依法令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
保留10%計800仟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10%計8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餘80% 計6,4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案發行價格認足之。
對外公開承銷部分,則由承銷團採餘額包銷之方式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以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資金成本。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召開董事會另訂認
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及
未盡事宜。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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