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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中市檢舉食安獎金 最高罰鍰七成約兩億一千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6 18:38


國內食安問題頻傳,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台中市政府決定提高食安檢舉獎金,由罰鍰實收金額的五成,提高到七成,最高是罰鍰三億的七成,約兩億一千萬,檢舉人不限現職員工,一般民眾也可檢舉。不過,事實上去年八月提高重大食安檢舉獎金,「發給罰鍰實收金額的五成」的規定實施至今,並未發出過任何檢舉獎金。(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政府週一召開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案,衛生局長徐永年說,檢舉人只要檢舉重大食安案件,公司在台中,經衛生局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可依照罰鍰實收金額後百分之七十發給檢舉獎金。修法通過,經台中市法制局發布後實施,最高檢舉獎金,是最高罰鍰三億元的七成約兩億一千萬元,但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


衛生局表示,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原訂重大食安事件,可依照罰鍰實收金額的五成,發給檢舉人獎勵金,但每案最高以一千五百萬元為上限,檢舉人必須是現職員工,修法通過後,台中市給檢舉人的食安檢舉獎金,將成為全國最高的縣市。

衛生局長徐永年指出,重大食安案件指的是摻偽或假冒、添加不准用添加物或經衛生局認定者,除了重大食安案件,一般食安事件違規,仍給予罰鍰一成的檢舉獎金;另外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無法罰鍰者,則給予檢舉人三萬元檢舉獎金。

不過,台中市去年八月修法,提高重大食安檢舉獎金,發給罰鍰實收金額的五成,至今並未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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