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股款行庫及存儲專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02 14: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02
2.公司名稱: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3/02。
(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高雄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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