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審議委員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23 20: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23
2.公司名稱: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2月22日接獲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通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之1規定,本公司應設置審議委員會。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7年2月23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由本公司之
三名獨立董事林俊吉先生、曾祥器先生、趙燿庚先生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
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
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將依法公告查證及審議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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