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

證監會:研究調整上市標準,力爭讓更多互聯網企業上市融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摘要:證監會今日在答覆政協建議時表示,將研究調整上市標準,幫助互聯網等高科技產業及初創企業融資。證監會提到360的借殼上市模式之外,還提到新三板允許未盈利企業掛牌,股票發行的許可程序相對簡單。

《關於優化證監會下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度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就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關於加強企業管制力度,提振市場信心方面
近年來,我會註重指導上交所不斷加強對上市公司的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監管效率,持續加大自律懲戒力度,形成了一定的監管威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上市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權益,起到了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作用。

一是加大對違規行為的事後問責力度。面對日趨覆雜的市場監管形勢,我會督促上交所加大對違規上市公司的紀律處分力度和廣度。2016年,實施的監管措施數量同比增長56%,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監管措施同比增長近100%。處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大股東以及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的人次同比增長71%。


二是努力發現並及時處理新型違規行為。及時發現並處理因市場環境變化而集中多發的新型違規行為,包括並購重組信息披露違規、隱瞞一致行動關系、濫用停覆牌與利用信息披露進行不當市值管理等行為。如2016年,對博通股份、*ST新梅和山水文化相關股東通過親屬或“馬甲”賬戶持股、隱瞞一致行動關系違規舉牌的行為予以公開譴責;對*ST中安公告涉足機器人、無人機產業但信息披露避重就輕、相關預測數據缺乏客觀依據、風險揭示不充分等行為,予以通報批評;對*ST昆機未披露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的相關信息等行為及時發現並予以處理。

三是公開譴責上市公司惡性違規行為。2016年,先後公開譴責*ST昆機、*ST工新及其相關董監高,以及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關股東或董監高,共計30人。2017年,已對神馬股份、中毅達等涉及的虛增利潤、異常波動未披露重大信息等行為進行公開譴責。

此外,我會嚴厲打擊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加大懲處力度。2017年上半年,共作出113項行政處罰決定,罰沒款共計63.61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49%,對30人實施市場禁入,接近去年全年水平,彰顯了維護市場公平正義、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決心,為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會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做好《證券法》修訂工作,夯實法制基礎,健全市場機制,規範市場行為。繼續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理念,始終保持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二、關於積極研究發行上市制度,提高市場化程度方面
我會在發行監管實踐中,嚴格貫徹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審核理念,嚴把信息披露質量關,切實加強發行上市的事中事後監管。2016年以來,在嚴把擬上市公司質量關的前提下,適時適度加大新股發行力度。

一是提高發行審批效率,有序推進新股發行(IPO)常態化,著力疏通新股發行“堰塞湖”。2016年,IPO平均審核周期大幅縮短,全年核準上市企業數量創近五年新高。同時,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分流增量,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緩解新股發行壓力。對貧困地區企業IPO、新三板掛牌、並購重組等,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截至2017年6月1日,IPO尚未反饋審核意見的企業僅有83家,占全部在審企業的14.5%,IPO“去庫存”成效顯著。

二是加強“上市中及上市後”監管,遏制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在發行審核中,我會對擬上市企業質量進行全流程審核把控,在多個環節通過多項舉措嚴防企業欺詐發行、虛假披露等“帶病過會”行為,同時嚴查業績操控,在審核中重點關註通過關聯交易、放寬信用政策、調整折舊、壞賬計提等方式調整企業利潤、粉飾業績的行為。要求保薦機構在招股書及上市文件中承諾,如因招股書等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交易中出現損失時,將依法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嚴格執行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對於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在受到我會有關行政處罰或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時,證券交易所將立即啟動暫停上市程序。

下一步,我會將繼續貫徹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審核理念,不斷提高新股發行市場化程度,為註冊制改革創造相應的市場環境、制度環境和法制環境。

三、關於研究調整上市標準,幫助互聯網等高科技產業及初創企業融資方面

我會歷來高度重視資本市場支持互聯網等高科技產業發展工作。2014年5月,我會修改了創業板相關規定,適當放寬財務準入指標,取消持續增長要求,允許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僅需1年盈利即可上市,以推動互聯網等高科技企業在創業板上市。2016年1月,我會修訂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等規章,將獨立性和募集資金使用由發行條件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突出審核重點,擴大資本市場對互聯網企業的覆蓋面。2016年,共5家互聯網企業發行上市,累計籌資21.78億元。建議中提及的36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2016年7月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目前已公布了將通過上市公司江南嘉捷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的方案。此外,新三板允許未盈利企業掛牌,股票發行的許可程序相對簡單。

下一步,我會將積極研究互聯網行業相關政策指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構建資本市場服務互聯網等高科技產業的長效機制,力爭讓更多互聯網企業上市融資。

来源: 证监会 華爾街見聞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